相信大家都喜歡使用臨床指引,而大部分的臨床指引都會將醫學實證以簡單扼要的方式來做成各種特定、可行的診療建議,對於那些在上班期間忙得不可開交又要承受冒名頂替症候群(imposter syndrome)的煎熬,甚至還得擔心被指控醫療疏失的年輕(也有資深的)臨床醫生來說也算是提供一種穩定感;就像實證有層級高低之分,臨床指引的真實性也會隨著可取得實證的品質及開發指引團隊在提出建議方面的公開透明程度而有所不同。美國預防醫學工作小組(United State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 USPSTF)則有系統的提出經過精挑細選的各種建議,其議涵蓋標準經實證劃分等級的臨床指引並由一群在財務、職業倫理或知識上都沒利益衝突的各方專家組織而成。

目前我們或許已得知美國預防醫學工作小組(USPSTF)更新了年齡介於50-74歲成人要做大腸直腸癌篩檢的A級建議來納入年齡介於45-49歲的人也需進行B級篩檢的建議;對於額外新增篩檢年齡介於45-49歲區間的人將有中度淨效益,這項B級篩檢建議可直接反映出中級正確度;此更新距離2016年最新版的臨床指引雖只隔了五年,但公佈有部分因素是出現一些世代趨勢,意旨大腸直腸癌發生在整體上是趨於下降,但世代趨勢卻顯示在年齡介於40-54歲的人之間,腸癌發生率仍持續上升(1990年代中期的0.5%上升到2013年的1.3%);假使將篩檢年齡對比45歲和50歲來看,因要將腸癌篩檢建議更新,於是美國預防醫學工作小組(USPSTF)就必須委託一項系統性檢討來評估篩檢效果及比較效果、檢驗準確度和篩檢壞處,像是併發症與終身檢驗次數。

雖然進行腸癌篩檢的建議本身較無明顯爭議,但主要問題會出在既然B級建議主張提早篩檢,這讓我們很好奇(同時很多患者也會想問)若提早5年做腸癌篩檢究竟能期待有多大效益?根據美國預防醫學工作小組(USPSTF)委託的系統性檢討資料顯示能降低絕對風險估計是以大腸鏡做篩檢,每千人可存活27(Life years),用糞便檢篩則每千人可存活26年;但在提早開始做篩檢的情況下,這兩種途徑都是每千人只能預防一人死亡,我們須將這項邊際死亡率效益與以下兩種可能的結果放在一起權衡得失;從45歲起用糞便檢篩的情況下,每千人可能要做最多高達311次額外的終身腸鏡檢查及3,501次雜項檢查,從45歲起用大腸鏡做篩檢的話,每千人或許要做784次額外的終身腸鏡檢查;值得強調的是在整體醫學實證顯示用大腸鏡做篩檢比糞便檢驗更有效且品質更高,至於後者則是太過依賴模組研究。

藉此我們得出最重要的結論為雖然臨床指引是針對某個族群開發,但指引必須能適用在每組個案身上;臨床工作就是要用患者為背景來考量這些臨床建議並衡量該項建議效力和支持該項建議的實證品質,而這就得讓臨床醫生有必要知道如何取得臨床指引的真實性且在實務上真正照著指引執行(無論如何每個專業機構至少都要做一次)。也因此我們是否還要繼續建議年齡介於50-74歲區間的所有(平均風險族群)患者做腸癌篩檢?當然要! 我們是否該建議所有達到45歲的人也要做?或許吧! 也有可能要做! 但很明確是針對所有平均風險族群在45歲的人做大腸癌篩檢一事,必然要有涵蓋幾項因素的溝通;像是在提早篩檢的情況下,幾乎可保證會有額外終身檢驗風險、因額外檢驗造成併發症風險、較小的總死亡率效益和對於挽回存活年數不甚明顯的影響。

可至DynaMed平臺的用於大腸直腸癌的內視鏡篩檢主題取得更多資訊。